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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11月18日向《中国日报》透露,中国政府将马上开始征收燃油附加税。韩所在研究所的另外一名研究员在早先接受《中国日报》采访时称,他希望中国政府尽早征收燃油税,并已经向有关部门上报了三种征收方案。这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认为,征收燃油税的时机早已成熟,可以马上实施。“今年12月1日或明年1月1日都是很好的时间窗口。” 这个饼子看上去美,但画是不是时候,能否画出来,值得商榷。因为这项费改税的大动作,在我国当代的制度史上已经争论了至少十年了。它在中国最大的特区海南实施也有十年以上了。这项制度好不好,对经济有什么影响,关心的人、为此吵闹的人去海南调查一下,就什么都清楚了,还有什么可以议论的?那些称要“择机”的有关部门,他们难道不知道中国有个海南,海南早就征收燃油税吗?这可是比国税地税分家差不多时候的事情。 还有些人,把这项改革和成品油定价机制放在一起议论,可是这根本就是两回事情。一个是行政收费改为国家税收;一个是让市场本身发现自己的消费价格,政府不要过多干预;两者本不是一个葫芦的药,要放在一起择机,这是哪路神仙想出来的呢?是怕加了税,燃油价格高了,消费者就不愿意消费了?还是认为消费者不会算帐? 其实不是消费者不会算帐,而是我们的某些部门太会算自己的帐。简单点问,如果这项费改税的制度改革成功了,那么交通部门去哪里收养路费?没有养路费了,交通部门今天想到拆桥、明天想到补路,自己征收、自己愿怎么花怎么花,一切说了算的好日子也没了。 燃油税的合理性毋庸怀疑。只不过无法推进这项痛苦了十年的费改税,是因为改了税后,我们很有一些老爷部门就没有正当收费的理由了。我们的消费者,也许就不会使用世界上最昂贵的道路了。交通部门是不是会很失落呢?答案是显而易见的。 各位消费者要小心的是,千万不要把没有推出燃油税和成品油价格放在一起想问题。你要是这样想了,就不会维权了。因为这本来是两个事情。如果你们要这样想问题的话,那么万一实施了燃油附加税,别的费减不减,减多少,你也许就不去考虑了。说不准,加税不减费也是有可能的。 更令人担心的是,从交通部门的人收费,转为燃油销售公司的人协助国家收税,比如中石油中石化,他们会不会异想天开地提出理由,也要加点替国家收税的抽头呢?因为所有的燃油终端都在这两家公司的掌握中,它要说退点税给点加油站加油的辛苦钱,谁能站出来为我们消费者拒绝?和税务总局行政平级的石油石化的最高长官,不是没有出于自己部门集团利益而胡乱说话的习惯的。 好制度变坏措施的事情在中国很多,笔者不能不担心这样的荒腔走板。 作为合法的公民,作为理性的消费者,纳税光荣。但如果纳税之后,税不能都入国库,还要交个别部门已经转变为税的费,那就冤枉坏了。 利国利民的燃油税,其实是为国民减轻负担的,是为国民理性支出提供良好制度环境的,是利大于弊的。开了多少里程的车子,使用了昂贵的公路多少里,马上就可以计算支出;用得多多付,用得少少付,天公地道。这点记住就好了,不要算自己的加一升油多花了几毛钱,那比交的养路费,过路费、过桥费等等要少很多。而且这些交给某些具体部门的费用,虽然也有些好处给国家和咱们消费者,但最大、最直接的利益并不体现在国家和咱们消费者身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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